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 通知
受文者:第一校區全體學生
副本:綜合業務處第二組
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28日
文號:高科大第一(二)郵字第1092005號
附件:就學貸款須知
主旨:【就學貸款重要通知】有關「109-1就學貸款」申辦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學校辦理時間:自109年8月10日至109年9月16日止。
請至台灣銀行:第一校區同一教育階段曾經辦過台銀之舊生。
請至高雄銀行:全校新生或第一次辦理學貸之舊生。
完成銀行對保後,須於109年9月16日前將貸款文件繳回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二組,才算完成就學貸款辦理。
二、繳交貸款文件:
(一)本校就學貸款申請表1張
申請網址:https://webap.nkust.edu.tw/nkust/
(二)臺灣銀行或高雄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
(三)本校註冊繳費單(有貸校內住宿需繳交校內住宿繳費單)
列印網址:https://webap.nkust.edu.tw/nkust/
學校首頁點選校務系統→輸入帳號(學號)、密碼(初次以身分證後四碼輸入)「查詢」→「總務資訊查詢」→「列印學雜費繳費單」。若有疑問請洽詢財務處出納組(第一校區窗口分機12091)
(四)三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第一次申辦及戶籍資料異動者)
(五)學生本人存摺影本(第一次申辦及有退款者(含舊生)或帳戶資料異動者)
三、本學期校內收件日期為9/14、9/15、9/16共三天,早上08:30至下午16:30止,收件地點為外語學院D210辦公室-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二組。
四、若開學三天不克前來,請於109年9月16日前將貸款文件寄達學校,郵寄地址: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高科大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二組陳小姐收。(信封請加註辦理就學貸款)
五、學生加貸款項退費時間約為109年12月中旬後。
六、申貸平安保險費,辦理保險理賠須提供「臺灣銀行或高雄銀行請撥款通知書暨約定事項」學生存執聯,請務必妥慎保存。
七、本校就學貸款申請流程請參閱附件
八、碩、博班學分費貸款申貸方式:
臺灣銀行、高雄銀行:限研究生,請先依學雜費繳費單金額至申貸銀行辦理,待加退選結束確認選修學分費金額後,需加貸學分費者請至學校取回銀行第二聯存執聯,再持銀行第二、三存執聯至銀行修改金額,並將第二聯繳回學校承辦人(綜合業務處第二組陳小姐)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二組 敬啟
聯絡人:陳麗芳(分機:53204)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直接回覆,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