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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_第一組

問題列表: 

Q&A常見問題與解答  

Q1:新生保留入學如何辦理?

A:

1.新生因病、懷孕、分娩、特殊事故、參加「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或依兵役法規定服役而不能按時入學時,可填寫【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並附證明文件,於開學前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因重病原因提出申請,應檢具區域醫院以上之診斷證明)

2.保留入學資格以一年為限,不須繳納任何費用,但應於次學年開學前提出入學申請。依兵役法規定服役而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其保留入學資格年限得延長至退伍時為止。因懷孕、分娩而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其保留入學資格年限依學生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申請。因參加「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而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期間以三年為限且不納入原定保留入學資格期間計算。

3.【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請至本處網頁/表單下載/第一組(教務類)查詢下載。

https://acad.nkust.edu.tw/p/412-1004-1242.php?Lang=zh-tw

Q2:休學應如何辦理?可休學多久?可否退費?

A:

1.休學申請應備文件:

(1)休退復學申請系統

(2)相關證明文件:徵集令、區域醫院以上之證明或其他。

(3)【家長(監護人)同意書】:未成年學生,須檢附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4)【委託書】:請他人代辦者,須另附委託書。

2.辦理休學手續:請線上申請,並上傳上列休學申請應備文件即可線上簽核。

3.每學期休學申請截止日規定於行事曆,請於行事曆規定期限內辦妥方為有效。

4.學期開始上課日後申請休學者,須先行完成註冊繳費手續。

5.學生申請休學,一次可申請一學期或一學年,休學累計以二學年(四學期)為原則。不計入前項休學期限之情形:

(1)應徵服役:檢具徵集令影本申請休學,服役期滿後,檢具退伍令申請復學。

(2)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得檢具證明申請休學,期限依學生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申請。

(3)參加「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於入學後申請休學,期間以三年為限。

6.有關申請休學之退費及時程,請參閱教務處網頁公告之本校行事曆及【學生申請休學、復學、退學及退費要點】。

7.【家長(監護人)同意書】及【委託書】,請至本處網頁/表單下載/第一組(教務類)查詢下載。

https://acad.nkust.edu.tw/p/412-1004-1242.php?Lang=zh-tw

 

Q3:休學後復學應如何辦理?可否提前復學?

A:

1.復學手續:休學期滿者,請於應復學學期加退選截止前,於【休退復學申請系統】辦理復學。如以服役申請休學者,請另附退伍令等相關證明文件。

2.提前復學之辦理:休學後可於休學期滿前,以學期為單位提前辦理復學,惟應於每學期加退選截止前完成復學手續。

 

 

Q4:自行申請退學應如何辦理?

A:

1.學生自行申請退學(不含修業年限屆滿、逾期未註冊及大學部學生成績不及格等公告退學),應備文件:

(1)【休退復學申請系統

(2)【家長(監護人)同意書】:大學部學生自行申請退學,須經家長(監護人)同意,方可辦理退學手續。

 

2.辦理退學手續:請線上申請,並上傳上列退學申請應備文件即可線上簽核。 

3.自行申請退學學生,如在校肄業滿一學期或以上且具有成績,其學籍經核准者,得於辦妥退學申請及完成離校手續後發給修業證明,修業證明書製作為3-5個工作天。

4.有關自行申請退學之退費及時程,請參閱教務處網頁公告之本校行事曆及【學生申請休學、復學、退學及退費要點】。

5.【家長(監護人)同意書】

請至本處網頁/表單下載/第一組(教務類)查詢下載。

https://acad.nkust.edu.tw/p/412-1004-1242.php?Lang=zh-tw

 

Q5:更改學籍資料如何辦理?

A:

1.請填妥【學生變更基本資料申請書】並附證明文件,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辦理。更改姓名或身分證字號,請附戶籍謄本正本;更改戶籍地址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生變更基本資料申請書】請至本處網頁/表單下載/第一組(教務類)查詢下載。

(※補充申請表的下載網址)

https://acad.nkust.edu.tw/p/412-1004-1242.php?Lang=zh-tw

 

Q6:申請中文/英文成績單如何辦理?

A

1.申請方式:至本處網頁/線上申辦/教務處/學籍成績證明申請系統線上申請。
   https://centapp.nkust.edu.tw/Home

2.繳費及領件方式:

  (1)親自領件:線上申請後持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領取。

  (2)委託領件:申請人於線上申請時,領件方式選委託領件,並由受託人持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繳費並領取

  (3)掛號領件申請人於線上申請時,領件方式選郵寄,並於送出申請後下載申請書,並依申請書第二頁資訊繳費

 

Q7:在校生如何申請在學證明?

A:

1.線上中文在學證明:完成註冊繳費(財務處出納組入帳後)或就學貸款手續完成,可於校務系統查詢及下載「在學證明」,路徑為:學校首頁/校務系統/查詢/教務資訊查詢/在學證明書列印。

2.中文在學證明:可另持印妥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連同學生證正本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經核對後於影本加蓋章戳。(必要時得查驗繳費證明)

3.英文在學證明:經由【學籍成績證件申請系統】提出申請,路徑為:本校網頁首頁/在學學生/各類申請/學籍成績證件申請系統。系統申請後,請持身分證明文件,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繳費機繳費後,至第一組領取。

Q8:中文學位證書更名或證書遺失補發該如何辦理?

A:

1.更名姓名:請填妥【學生變更基本資料申請書】,並附戶籍謄本正本(需有更名註記)及學位證書正本,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辦理,約3-5個工作天,學校於學位證書正本上加註更名註記方式處理。

2.遺失補發:請至【學籍成績證明申請系統】,線上申請後印出申請書,於申請項目備註欄具結人簽名處簽名,並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辦理,工本費每份100元,約3-5個工作天。如畢業後有變更姓名,需同時下載【學生變更基本資料申請書】,填妥申請書資料並附戶籍謄本正本(需有更名註記)。

3.【學生變更基本資料申請書】, 請至本處網頁/表單下載/第一組(教務類)查詢下載。

https://acad.nkust.edu.tw/p/412-1004-1242.php?Lang=zh-tw

4.【學籍成績證明申請系統】路徑為本處網頁/表單下載/第一組(教務類)/學籍成績證明申請系統帳號為身分證字號,密碼預設為身分證號末四碼。

https://centapp.nkust.edu.tw/

 

Q9:學生證補(換)發該如何辦理?

1.掛失:請至【學生證卡務系統掛失平台】辦理掛失(學校首頁/校內連結/學生證卡務系統掛失平台)。

2.補換發申請: 

  (1)請填寫【各項證明文件申請表】或於【學籍成績證明申請系統】擇一提出申請。

  (2)至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繳費機繳費。

  (3)學生證製作為5個工作天。

3.領取方式:請申請人持身分證明文件至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二組8號窗口領取。

4.【各項證明文件申請表】請至本處網頁/表單下載/第一組(教務類)查詢下載。

  https://acad.nkust.edu.tw/p/412-1004-1242.php?Lang=zh-tw

 

Q10:轉系之申請時程及應附文件?

A:

1.轉系(所、科、學位學程)申請及審查作業時程,於每學年度上下學期各辦理一次,依行事曆公告時程實施。可查詢教務處註冊組最新消息公告資訊。

2.請依教務處公告作業時程提出申請,至【轉系系統】提出申請,未成年學生須上傳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並上傳轉入系要求之應繳證明文件(可參閱教務處公告之各系審核標準或洽詢各系)。

3.有關申請轉系應符合之相關規定,請參閱教務處網頁轉系所專區。

 

 

Q11:如何申請修讀雙主修、輔系?

A:

1.申請時間:本校學生自入學後第一學年起可隨時提出申請。

2.申請程序:請於【輔系、雙主修、第二專長申請系統】申請,並上傳在校歷年成績單。

3.各系修讀雙主修、輔系資格及條件,請參閱教務處網頁跨領域專區。

 

 

Q12:抵免(充)學分如何辦理?

A:

1.請依本校行事曆或教務處公告時程提出申請(辦理一次為限)。

2.應備文件:

(1)轉系及轉部生:請於【學分抵免申請系統】申請抵充,並上傳歷年成績單正本。

(2)轉學生、研究生、新生及其他身分:請於【學分抵免申請系統】申請抵修或免修,並上傳原修課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及課程大綱。

3.各科目審查單位說明如下:

(1)通識課程由博雅教育中心負責審查。

(2)國語(應用)文課程由基礎教育中心負責審查。

(3)英語文課程由外語教學中心負責審查。

(4)專業科目由各系(所)負責審查。

(5)服務教育由學務處負責審查。

(6)軍訓全民國防教育由軍訓室負責審查。

(7)體育課程由體育室負責審查。

4.審查單位審核完成後,由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辦理系統登錄抵免(充)作業。

5.有關申請抵免(充)學分應符合之相關規定,請參閱教務處網頁法規專區查詢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要點」。

 

 

Q13:研究生學雜費如何辦理減繳?

A:

1.入學新生於本校大學部以預研生身分或曾經修讀本校研究所學分符合規定核准抵免者,得依核准抵免學分申請減繳。

2.減繳學分從碩、博士二年級第二學期往前減繳,視抵免學分而定。減繳學分數至多為2/3,預研生至多抵減2/3,一般生至多抵減1/2,均不含論文。

3.學生辦理研究生學雜費減繳者,應自行填妥【研究所學分費減繳申請表】,於開學後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辦理;

(1)減繳學分小於1學期學分,於二年級第二學期減繳學分費。

(2)減繳學分介於1-2學期學分,於二年級第一學期開始減繳學分費。

(3)減繳學分介於2-3學期學分,於一年級第二學期開始減繳學分費。

4.學生必須在學,方能辦理減繳申請,退學概不退費,休學期間亦不退費。

5.【研究所學分費減繳申請表】請至本處網頁/表單下載/第一組(教務類)查詢下載。

https://acad.nkust.edu.tw/p/412-1004-1242.php?Lang=zh-tw

 

Q14:研究生如何申請學位考試?

A:

1.學位考試申請期限:第一學期為開學日至12月31日止,第二學期為開學日至6月30日止。學位考試應於研究生申請之該學期學校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日之前舉行。

2.申請資格:修畢各該系所博、碩士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含本學期將修畢),符合畢業條件並完成論文初稿,且已選修「論文」之研究生。詳細規定請參閱教務處網頁註冊組最新消息公告資訊,或法規專區查詢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

3.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請至本校【校務系統】登錄進行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並請檢附相關文件,供指導教授初步審核,向各系所提出申請,應檢附相關文件如下:

(1)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至「校務系統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登錄」(含個人資料登錄、指導教授登錄、考試委員名單登錄及學位考試申請),列印出「學位考試申請書」。

(2)線上偵測剽竊系統比對結果:至本校圖書館首頁→資源查詢→學位論文→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點選操作手冊並申請取得帳號,進行論文比對後,列印原創性報告第一頁總表,作為學位考試申請附件,以供指導教授初步審查;若指導教授認為有必要時,請提供完整原創性報告供指導教授審查。

(3)歷年成績單。

(4)學術研究倫理課程修課證明:完成指定之學術研究倫理線上課程。本校各校區自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及第一校區自106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於博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時需檢附。

(5)選課清單:本學期尚有修課始符合修滿應修學分及畢業條件者需檢附。

4.系所審核後,送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複核及製發口試委員聘函,送各系所核發予各口試委員。

Q15:如何申請課程停修?

A:

1.依教務處公告時程辦理申請。

2.請於【選課系統】申請停修。

3.停修不限科目數,其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但扣除停修後之學分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之最低學分數。

4.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之課程停修後,其學分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Q16:如何申請修讀學分學程?修畢後證書如何申請?

A:

1.修讀學分學程申請:請至【校務系統】登入申請,並列印出【學分學程修習申請書】送至系主任、學分學程規劃單位及綜合業務處核章。登入路徑:學校網頁/校務系統/登入帳號、密碼/申請/學程資格申請/登錄申請學分學程修讀/按右鍵列印學分學程修習申請書。

2.學分學程證書申請應備文件:

(1)學程證書申請書:請至【校務系統】申請並列印。登入路徑:學校網頁/校務系統/登入帳號、密碼/申請/學程證書申請/登錄資料/按右鍵列印學分學程證書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選課清單:如申請該學期尚有修習科目,請另附選課清單。

3.學分學程證書申請及領取:請將應備文件送至學分學程規劃單位審核。審核通過後,由綜合業務處印製學程證書,學分學程規劃單位通知學生領取證書。

4.學分學程規劃單位及各學程應修科目學分,請參閱教務處網頁跨領域專區。